4/18/2014
4/16/2014
漢奸與猶奸 (十)
軍官帶領士兵一起投降,不會因此負叛變投敵的投敵罪;
可是如果軍官丟下士兵自己逃跑,即使沒有向敵人投降,
也是可判死刑的極重失職罪。
相反中國人看來,軍官帶領士兵投降的投敵罪,
要遠大於自己逃跑的失職罪,
所以歷史上中國軍隊的逃跑現象特別嚴重。
我們經常在小說電影裡看到這樣一個情節:
大型惡性案件出現後,皇帝或將軍的龍顏大怒,
甩下死命令:“限三天破案,否則提頭來見。”
這些人下命令時就沒有想過,如果自己去破案的話,
三天能破得了嗎?
可是中國人卻不管這些,硬要別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。
下級在上級的逼迫下,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不掉,
只好胡亂找一個替死鬼頂罪,
這也是中國歷史上冤案特多的原因。
從中國人對漢奸的憤恨,到猶太人對猶奸的寬容,
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的出發點是何等的不同。
中國人要求別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,
也是中國人喜歡說一套做一套的心理因素。
如果一個民族的個體對自己要求很低,
人與人之間又如何產生團結力和向心力?
- 全文完 -
微博- 以色列知行- 知以文化
漢奸與猶奸 (九)
在沒有打勝可能的情況下,
選擇投降苟且偷生也是被大家理解的行為,
沒有人指責投降官兵
為什麼不為國家戰鬥到死,為國盡忠。
日本人則是另外一個極端:
日本軍官要求士兵為國家戰鬥到死,
在任何情況下也絕不能投降,
但日本軍官自己也同樣為國盡忠。
建議用飛機撞毀敵軍軍艦“神風自殺攻擊”的日軍中將大西,
在日本戰敗時也切腹自殺,
日軍中沒有出現軍官要求士兵死戰,
而自己卻臨陣逃生的情況。
中國軍隊卻是另一種情況:
中國軍官情緒激昂地要求
每個士兵為國家流盡最後一滴血,
甚至用督戰隊逼迫士兵冒死進攻,
可是一旦戰況不好,
軍官們就扔下士兵率先逃生。
美國軍官做不到為國家戰鬥到死,
也沒有要求士兵戰鬥到死;
日本軍官要求士兵戰鬥到死,
自己也同樣戰鬥到死,
美日軍官都沒有要求士兵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。
而中國軍官卻可以要求士兵
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,
他們在要求士兵們選擇戰死的同時,
自己選擇逃跑的生路。
雖然美國人容忍投降,卻不能容忍逃跑,
對臨陣逃跑開小差的官兵處罰極嚴。
【次序】- 逾越節晚宴
以色列正在過逾越節,晚宴名字是 SEDER 意思就是“次序”。
一般先祈禱、斟酒、淨手、吃苦菜、無酵餅、
講故事、唱歌、吃雞蛋、擺羊骨等。
摩西帶領猶太人出埃及時比較倉促,
很多人家的餅來不及發酵就直接在火上烤熟。
無酵餅紀念苦難,雞蛋象徵新生。
圖片是奧巴馬去年訪以時像模像樣地過節。
微博 - 以色列知行-知以文化
漢奸與猶奸 (八)
按照猶太人的標準,國民政府判處周作人
這樣一位手上沒有直接血案的文官14年徒刑,
無疑是太嚴厲了。
在中國審判漢奸時,
因為 “貪生怕死” 而與日本人合作,
就是一個理所當然的罪名。
那些審判漢奸的法官們,自己並不能做到 “殺身成仁”,
同樣因為 “貪生怕死” 而逃到大後方。
而這些 “貪生怕死” 的法官們,
卻毫無羞愧地指責漢奸 “貪生怕死”,
要求別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。
也是出於這個考慮,
西方人對出賣組織、出賣朋友的叛徒異常寬容。
西方人認為:在嚴刑拷打、生死關頭選擇招供叛變、
苟且偷生,是人的最基本人性。
儘管叛徒不是值得提倡的行為,但叛徒是可以理解的。
而中國人卻完全不能理解叛徒,
如果有人解釋自己是為了活命才叛變的,
也完全得不到中國人的寬容。
儘管自己能做到捨身取義的中國人並不多,
可是大多數中國人對叛變行為
還是深惡痛疾,決不寬容。
西方人對投降官兵也十分寬容。
4/15/2014
漢奸與猶奸 (七)
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這樣解釋的:
“求生是人的最起碼本能。
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
而出賣組織、出賣朋友、出賣他人,
儘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為,
但也不能構成犯罪。
我們處罰罪犯時,必須把我們自己
也放在同樣的環境來設身處地的考慮問題。
當時如果布勞特不與德國人合作,
那就意味著放棄‘生’的機會而選擇‘死’。
假如我當時處在布勞特的位置,
我也同樣會選擇 ‘生’ 的機會與德國人合作。
我們不能要求別人做到我們自己不能做到的事。”
西方人不要求別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,
而中國人卻要求別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,
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區別之一。
漢奸與猶奸 (六)
布勞特原是一個猶太人音樂家,德軍佔領後他與德軍合作,
擔任 “猶太人自治會” 的警察局長。
檢舉人告發布勞特在擔任警察局長期間,
為了博得德國人的歡心,
有意多送猶太人到死亡集中營,是間接殺人犯。
地方法院最初判布勞特15年徒刑,布勞特不服,
向以色列最高法院起訴,
最後以色列最高法院判決布勞特無罪釋放。
為什麼猶奸布勞特被無罪釋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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