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16/2014

漢奸與猶奸 (九)


在沒有打勝可能的情況下,
選擇投降苟且偷生也是被大家理解的行為,
沒有人指責投降官兵
為什麼不為國家戰鬥到死,為國盡忠。

日本人則是另外一個極端:
日本軍官要求士兵為國家戰鬥到死,
在任何情況下也絕不能投降,
但日本軍官自己也同樣為國盡忠。

建議用飛機撞毀敵軍軍艦“神風自殺攻擊”的日軍中將大西,
在日本戰敗時也切腹自殺,
日軍中沒有出現軍官要求士兵死戰,
而自己卻臨陣逃生的情況。
      
中國軍隊卻是另一種情況:
中國軍官情緒激昂地要求
每個士兵為國家流盡最後一滴血,
甚至用督戰隊逼迫士兵冒死進攻,
可是一旦戰況不好,
軍官們就扔下士兵率先逃生。

美國軍官做不到為國家戰鬥到死,
也沒有要求士兵戰鬥到死;

日本軍官要求士兵戰鬥到死,
自己也同樣戰鬥到死,
美日軍官都沒有要求士兵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。

而中國軍官卻可以要求士兵
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,
他們在要求士兵們選擇戰死的同時,
自己選擇逃跑的生路。


雖然美國人容忍投降,卻不能容忍逃跑,
對臨陣逃跑開小差的官兵處罰極嚴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